2017年6月1日,元宝山区委统战部全体人员共同开展向何维峰同志学习。
何维峰同志是赤峰市公安局元宝山区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中共党员。从警27年,他一直工作在刑侦一线,屡破大案要案,有力震慑了各类刑事犯罪行为,为“平安元宝山”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2012年以来,曾先后荣获“全国爱民模范”、二等功一次、三等功四次,赤峰市政法先进工作者、十大杰出青年、2016年度十大法治人物,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优秀共产党员”,自治区公安厅“优秀侦察员-等称号。2017年5月被公安部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元宝山区委统战部全体党员干部纷纷表示要对标何维峰同志先进事迹,把学习活动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开展“三比一整治”活动结合起来,与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全面深化改革、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教育引导支部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何维峰同志对党忠诚、听党指挥的政治品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践行“四讲四有”,做到“四个合格”;深入学习何维峰同志扎根基层、忠诚履职的工作作风,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从本职做起,从小事做起,认真负责,脚踏实地,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深入学习何维峰同志心系群众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认真践行群众路线,孜孜以求对待事业,做好全区经济发展的推动者、和谐稳定的维护者;深入学习何维峰同志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积极探索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新途径、新方法,努力开创元宝山区统一战线工作新局面,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和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