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区实施三项举措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事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8-05-16 15:56 浏览次数:1372

一是按照精准扶贫如期脱贫的总目标,加大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在少数民族聚居的贫困地区扶持和实施一批解决群众实际需求、有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扶贫项目,建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库。

二是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监管力度,开展资金使用情况督查,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有序。积极做好民贸民品企业优惠政策落实、企业动态调整和服务管理工作,促进民贸民品企业保障好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的需求。

三是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工作,传承、挖掘、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好参加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首届博克大赛和2019年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各项筹备组织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民族教育、医药、科技等工作。做好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和民族手工艺品保护与发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