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山区精准扶贫工作调研报告--民革赤峰市元宝山区支部
发布时间:2017-11-29 14:52 浏览次数:1289


“精准扶贫”的重要思想最早是在201311月提出的,当时习近平总书记到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作出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重要指示。“精准扶贫”是相对过去的粗放扶贫而言的,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精准扶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体现了深刻的民生内涵,是当前全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民革元宝山区支部在服务社会工作中,紧紧围绕中共中央提出的精准扶贫工作大局,积极深入调研元宝山区精准扶贫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做出如下报告。

一、元宝山区精准扶贫工作现状

(一)元宝山区扶贫工作基本情况。

元宝山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赤峰中心城区东南,总面积952.14平方公里。下辖516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32.47万,其中蒙、满、回等少数民族57009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7.6%。元宝山区自2014年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以来,确定贫困户319010904人,到2016年末实现脱贫23408084人(含部分做脱贫处理),占贫困户总数的73.4%,占贫困总人口的74.1%。截止2016年末,全区共有9个自治区级贫困村,还剩建档立卡贫困户8502820人,其中因病致贫131421人,因学致贫33133人,因残致贫71223人,缺技术致贫121 428人,缺劳力致贫44 111人,缺资金致贫253857人。

    (二)元宝山区精准扶贫工作部署情况。

   1.按照元宝山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元宝山区将在年内率先在全市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现象。根据“五个一批”、“六个精准”脱贫措施,计划发展生产脱贫3911210人,易地扶贫搬迁脱贫252851人,发展教育脱贫1650人,政策保障兜底153 459人,采取其它方式脱贫38250人。

2.落实精准帮扶方略,成立区脱贫攻坚指挥部,确定20名处级领导帮联25个贫困村,37个区直单位帮扶25个贫困村,向6个镇乡派驻脱贫攻坚督导推进组55人,派驻贫困村驻村工作队25个,派驻驻村工作队员136人。

(三)精准扶贫工作具体进展情况。

1.展生产。2014年以来,争取自治区扶贫资金在自治区级9个贫困村累计投入1710万元,发展生猪、肉牛养殖、日光温室蔬菜种植、果树种植业和光伏发电等项目,共计贫困户12934328人受益。落实贷款额度9000万元,重点用于扶持肉羊、肉牛、生猪、家禽、特色养殖、设施农业、农畜产品加工等农牧产业。

2.推进易地搬迁项目。在美丽河镇后美丽河村、元宝山镇塔卜勿苏村、小五家乡新井子村实施易地搬迁项目,计划投资6095.18万元,使251876人贫困人口受益。目前已完成美丽河镇后美丽河村和元宝山镇塔卜勿苏村搬迁项目考核自评价工作。后美丽河村搬迁项目已有70户搬迁户分到新房,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有56户,其余2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下一轮摇号分房。元宝山镇塔卜勿苏村搬迁项目于201610月正式开工,目前已完成了供水和部分房屋地基。项目建成后,148523人迁入新居。2017年新增的小五家乡新井子村移民搬迁项目,拟建成具备回族特色移民新村,在产业发展上引导搬迁户开办农家乐、休闲游、采摘等特色产业。

3.推行金融扶贫。借助赤峰市融资平台,积极争取扶贫产业发展基金。申请3.55亿元扶贫基金支持现代农业建设,可为贫困户安排充足的就业岗位。2015年实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业务以来,累计发放贷款3831万元,贷款余额1723.37万元,覆盖6个镇乡37个行政村,累计覆盖农户433户。重点用于扶持肉牛、生猪、设施农业等农牧产业。

4.助学扶贫。2016年“雨露计划”补助工作已经完成,2017年共有86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纳入雨露计划,有效帮助因学致贫家庭脱贫。

5.助医扶贫。全面核实1466名因病致贫人员,及时录入自治区卫计委健康扶贫数据库。落实医保补助政策,为贫困人口发放精准扶贫卡,贫困人口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新农合系统按照贫困人口住院患者报销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二、元宝山区精准扶贫工作面临问题

(一)政策方面存在排斥现象。

现行的建档立卡名额是统计部门在贫困发生率基础上分配的,旗县级扶贫和统计部门再根据贫困分布状况进一步分解到乡村,村“两委”借助民主评议由村民小组推荐再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这一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易导致一部分贫困人口由于收入标准差异未被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或者个别在非贫困村的贫困户无法享受政策。并且由于少部分村农户参与度不足以及村干部等精英群体力量过强,村民监督效果甚微,为建档立卡过程中的寻租腐败行为埋下隐患。

(二)建档立卡人口识别问题。

1.政策方面。今年5月,自治区扶贫办安排开展档外人口新识别工作,要求对贫困村以外的过去没有识别的人口以及漏识别、错识别的贫困人口重新识别进档。区扶贫办对此项工作做了调查摸底,在25个贫困村之外也确实有部分档外人口如重大疾病贫困人员应当进入。但市里又明确要求元宝山区和红山区、松山区、克旗年底贫困人口要清零,确保完成脱贫任务。任务和政策相背,给识别和脱贫工作带来困扰。

2.实际操作方面。有的村在做贫困户退出手续时只以收入为标准,忽略了综合考虑住房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健康等情况。贫困人口识别不够精准,一些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未纳入建档立卡范围,一些收入低但实际生活水平不低的人口被纳入贫困人口。在入户调查、核实、计算农户收入时,有的农户不如实反映自己收入情况,影响识别贫困人口准确性。

3.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识别问题。市里要求贫困户脱贫不脱政策,贫困户基本医疗保险按2014年建档立卡数据办理,元宝山区在当时有10904人,经核实,这部分人员中还有1230人没上基本医疗保险。因当时市里以下指标式落实贫困人口,加之建档立卡政策界限不明晰,村级业务不熟悉,甄别缺手段,导致“五类人员”进入了贫困户管理系统,后来虽经过几次数据清洗去掉了一部分,但多数都是做了脱贫处理。如果现在将上述1230人上了保险,必然要引起其他已上保险的人上访,引发社会矛盾,如果全上也会引发扶贫不精准问题,同时加重了财政负担。

4.雨露计划上报的贫困户子女就读职业学校和大专的申请表有虚假不实的现象出现,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且有些学校不配合学籍的查询,只能间接地去了解情况。

   (三)驻村扶贫队工作模式表现出来的问题。
    1.驻村工作队与原单位脱钩不完全问题。今年,元宝山区委部署了驻村工作任务,在各单位抽调人员组成驻村工作队,帮助完成扶贫任务。原则上,要求抽调人员跟原单位工作脱钩,实际工作中,部分人员难以脱勾,造成顾此失彼、难以兼顾。

2.抽调人员对元宝山区整体工作造成影响。有些单位,抽调得力工作人员会对自身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相反对扶贫工作的推动作用有限。驻村工作队实际工作中,个别村有把脱贫任务甩给驻村工作队的倾向,也有少数驻村队用虚力帮扶,找不到工作着力点的现象。

(四) 科技兴农与精准扶贫的联动发展缓慢。

近年来,科技扶贫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精准扶贫上力度仍然不够。对于特殊贫困地区而言,自然条件差、交通不便利、信息传递速度慢、科技投入严重不足,这是不争的事实。由于其科技发展基础本就薄弱,这为后期科技的推广增加了难度,这也导致新技术引进困难,科技成果转化速度慢,难以在短期内使贫困人群受益。此外,贫困人群对科技兴农缺乏基本的认识,对精准扶贫的认识还停留在钱和物的帮扶上,不利于科技力量与精准扶贫的有效结合。

三、精准扶贫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政策调整。

1.创新精准扶贫识别机制。改变现有的自上而下逐级分配指标的方式,转而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将精准扶贫中的事权下移,同时上级政府应强化监督权;改变原有的仅以收入和消费作为评价贫困标准的政策设计,贫困的多维度决定了应将健康、资产等纳入贫困评价标准,并综合考虑各地不同的贫困程度和地方差异性;积极引导贫困人口参与建档立卡、扶贫政策制定、扶贫政策执行监督等过程,从而在制度上保障贫困人口的收益权和扶贫政策的透明化。

2.积极建立精准扶贫的系统化管理制度和动态化运行机制。贫困治理的精准化应以贫困治理系统的精细化为前提,这就要求通过建立健全系统化、精细化的管理制度及其运行机制以实现精准扶贫各项工作的精细化开展。在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方面,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问责机制”“激励机制”等系统化管理制度。

(二) 科学改进识别建档工作。

1.给旗县区、乡镇级政府相关部门更大的自由裁量,同时加强监督。按照上级分配数额的方式划定贫困户数额,会误导扶贫资金政策导向,影响扶贫效果。在综合了解到贫困户收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方面因素,划定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过程不能简单粗暴,不能在贫困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使贫困户被脱贫,也不能在没有采取任何脱贫措施的情况下,使贫困户脱贫。要实事求是,在原则上完成年底脱贫任务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余地,做到实事求是。

2.加强识别,长期跟踪,随时调整。要认清扶贫工作是一项动态工作,不能想着一劳永逸、一蹴而就,而是要长期跟踪,综合考虑,准确掌握情况,动态管理,定期调整。正确引导扶贫资金和政策导向,做到精准扶贫。做好贫困户和非贫困户的思想工作,贫困户的筛选是为了使困难群众更多的分享到国家改革发展的红利,同时贫困户的确立是严格按照程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驻村工作队、镇乡、扶贫办层层把关审核并公示等环节才生效的。

(三)加强对驻村工作队管理。与工作队员原单位做好沟通,务必将脱贫攻坚工作放在首位,促使原单位安排好工作队员机关岗位工作,以便工作队员与原单位完全脱钩。务必选择有能力,专业对口的工作人员进入工作队,对不能完全胜任工作的工作人员要予以清退,不能搞为驻村而驻村,务要解决实际问题。对与原单位不能脱钩的工作人员,应让其回到原单位工作,有合适人选可以另选他人进行补充,保证元宝山区政府各项工作整体有序开展。

(四)加强金融扶贫。

1.加强与中国银行沟通,通过洽谈会、协调会等方式,灵活使用扶贫资金,在不违背扶贫这个大背景下,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基础上,适当降低抵押、担保、资金发放等方面门槛,发挥出扶贫资金有效的作用。与银行协调降低贫困户贷款利率事宜,增加种养大户贷款额度,创新扶贫方式,通过以富带贫的形式使扶贫资金真正用到实处。

2.规范互助金使用流程,对操作规范且发挥作用好的贫困村,可以适当追加互助金的使用规模,对操作不规范的贫困村,可以收回互助金,保证资金安全。

(五)大力推动科技扶贫。

精准扶贫战略的实施很大程度上要依靠科技创新的力量。因此,必须深刻认识到科技兴农与精准扶贫的内在联系,充分发挥科技为民的作用,这也是农村扶贫事业发展的大趋势。一方面,要加大科技扶持力度,增强贫困地区特色农业竞争力。要挖掘贫困地区特色农业,通过科技力量治理生态环境,深化特色农产品深加工,提高特色农产品的储藏保险能力,逐步创建特色农业品牌。另一方面,要培育贫困地区龙头企业,提高农牧业产品附加值,拉动贫困地区劳动力就业率和贫困人群收入。针对不同贫困地区的特色农牧业,要充分利用科技力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高效的产品营销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