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区对宗教教职人员实行请销假制度
发布时间:2019-07-25 14:53 浏览次数:6345

为维护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宗教活动场所的正常秩序,依法依规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管理,松山区对宗教教职人员实行请销假制度。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求各乡镇(街道)结合本地区宗教工作实际,制定《宗教教职人员请销假制度》,对宗教教职人员在任职期间,因事、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松山区的,分情况作出具体明确规定,请假1天以上的书面告知村书记,请假3天(含3天)以上的必须到乡镇(街道)党委以书面方式请假。对未经请假擅自外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去向不明,甚至造成不良影响的宗教教职人员,将视情况予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备案等惩罚。目前,松山区18处宗教活动场所都在陆续制定制度并上墙,该制度的制定执行也得到了宗教教职人员的认可,他们纷纷表示将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加强与当地党委的沟通交流,有事多请示汇报,共同维护好当地的宗教工作秩序。

通过实行请销假制度,进一步提高宗教教职人员规范化管理水平,提升宗教教职人员纪律意识、责任意识,从而更好地促进松山区宗教工作合法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