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右旗加强文化设施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管理
发布时间:2020-07-16 10:20 浏览次数:1365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赤峰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管理办法》,规范文化设施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创建自治区文明城,7月14日-15日,宣传部、统战部、政协文史委、民委、文旅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先后深入到博物馆、巴林石展览馆、乌兰牧骑展厅、税务局展览馆、赛罕乌拉自然博物馆、西拉沐沦民俗博物馆、格斯尔文化书屋、沙巴尔台巴林王府、民俗博物馆、格斯尔文化展厅、巴林文化艺术作品荟萃展、大板蒙古族实验小学陈列馆、巴林古韵博物馆、大板一中校史馆、宝日勿苏镇巴彦萨如拉民俗文化展厅、宝日勿苏镇赛勿苏民俗文化展览馆,对文化设施蒙汉文并用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指导。

一是宣传政策。检查组成员采用蒙汉两种语言,向文化设施负责人、管理人员、讲解人员认真宣传《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赤峰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管理办法》,宣传旗委、政府关于规范使用蒙汉两种文字的工作部署,解读《巴林右旗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帮助他们准确了解掌握民族语文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

二是指导工作。检查组一行详细查看文化设施室内外广告、宣传标语、牌匾、标识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情况,现场指导广告牌匾标识审批程序、设置规定、管理要求,使文化设施各民族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对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三是督促整改。向文化设施主管部门负责人及时反馈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求限期整改,对今后蒙汉两种文字并用规范化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