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评估调研组到巴林右旗进行调研
发布时间:2018-12-21 15:11 浏览次数:1299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委关于推荐第四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的要求,我旗今年从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军警、社会组织等领域推荐了10个示范单位名单。1218日,市委统战部、市民委调研组对我旗申报的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单位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先后到旗消防大队、达尔罕街道、达尔罕幼儿园等单位,通过查阅档案材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对我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警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同时,对我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整体情况、蒙古语文工作及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情况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对我旗申报的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旗旗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建设为统领,采取有力有效的举措,推进全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了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氛围浓厚、方式方法创新,一些好的做法经验值得学习借鉴。同时强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关系到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抓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创建工作有人抓、有责担、有效果;要加强宣传教育,结合全旗实际,大力选树和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典型,营造良好的民族团结进步氛围;要注重创建工作中的细节问题,要按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的规定,各单位进一步明确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职责,在民族干部培养使用、蒙古语言文字规范使用、蒙汉双语服务窗口设置、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等方面加大力度,使全旗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在2018年通过自治区评审的基础上持续发力,早日实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示范旗目标。(娜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