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山区组织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专项督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0-10-09 17:19 浏览次数:1376

近期,元宝山区民委围绕“第37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和“第六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指导。

区民委先后深入到镇乡街、村、社区、学校和区直机关等单位,通过实地查看、查阅档案、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第37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对各单位整体创建工作有力有序给予肯定,对存在的档案整理不规范、活动主题不突出等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督查指导组要求,各镇乡街、村、社区、学校、区直机关等单位,要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和重要任务,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工作举措,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并以创建活动为抓手,认真贯彻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使创建工作成为推动民生改善、脱贫攻坚、民族特色产业发展的精神动力。各单位要不断丰富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内容,加强宣传,抓好典型示范引领,抓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