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山区发挥财政“杠杆”作用 助推民营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18-11-21 11:16 浏览次数:1239

今年以来,元宝山区大力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民营企业达到2308户,注册资金115.6亿元,从业人员2万余人;个体工商户11984户,注册资金6.9亿元,从业人员1.7万人。民营经济已涵盖了全区现有国民经济行业所有门类,对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巨大作用,其中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尤为明显。

一、强化资金引导,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上级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他们的投入,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扶持和“杠杆”作用,主要以贷款贴息和以奖代补等方式,撬动各类融资贷款,重点扶持地方特色产业集群、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

截止10月末,区财政拨付资金5465万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一是拨付2017年煤炭行业去产能奖补资金3686万元,关闭煤矿三家,退出产能90万吨,促进工业结构调整;二是根据上级项目申报文件,积极为民营企业争取项目资金1125万元,扶持19家民营企业发展,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分别是:拨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80万元,奖励新入规上工业企业4家;拨付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625万元;三是按上级奖补政策,对在规定期限内收购且加工2017年新产玉米的企业,每吨奖励150元。现已全额拨付内蒙古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2家企业收购加工2017年新产玉米奖补资金654万元,其中:垫付中央、自治区、市三级应承担玉米深加工奖补资金445万元(上三级奖补资金预计年底前下达给我区)、拨付本级配套奖补资金209万元。拨付130万元2018年度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用于内蒙古大牧场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酵肉制品在民族特色食品中的应用研究”项目和内蒙古华天制药有限公司“芩红灌注液关键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项目。

二、落实支持政策,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积极落实各级出台的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金融、税费优惠政策,特别是“三去一降一补”“营改增”等以及支持和鼓励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广泛吸收社会资本,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2018年申请京蒙扶贫协作贷款贴息250万元,其中内蒙古大地云天化有限公司120万吨/缓控释肥项目216万元,内蒙古科为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饲用酶制剂建设项目34万元 ,减缓企业财务成本压力,支持企业发展,提高为民营企业投资新兴产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规范财政监督,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内生动力。

区财政局以预算编审、投资评审、绩效评价、财政监督、内部控制为主的“五位一体”财政监督管理模式,对财政投入资金进行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主动帮助民企加强财务管理,不断加强对民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日常监管,遏制会计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投入资金安全和会计信息真实、准确。通过规范财政监督,全区民营经济的资产质量不断提高,防范风险能力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