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山区“四措施”开展清真食品市场大检查
发布时间:2018-09-25 11:03 浏览次数:1219

在2018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为了进一步加强清真食品管理工作,规范辖区清真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力确保清真食品市场监管工作取得实效,近期,元宝山区委统战部协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平庄市场所以清真餐厅和清真食品销售网点、冷库、摊贩、农贸市场、超市为重点,集中开展清真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确保清真食品经营户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按照“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要求,加强市场随机抽查力度,严查无证照从事清真食品餐饮单位、食品摊贩、市场(商场)的经营行为,检查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是否悬挂依法取得的有关许可证。

二是严把质量关,确保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规范有序。检查清真生产加工的产品原辅料的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清真食品生产者和清真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台帐记录等自律制度,并要求其进货时必须索取相关单位的清真食品准营证件复印件,对来源不清,清真食品准入证明不实的,坚决予以查处,确保清真食品真正“清真”。

三是严把监督关,加大各环节清真食品整治力度。按照清真食品行业经营要求,对食品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检查,建立了清真食品经营户监管台帐,按照信用等级进行监管;按照要求严格对清真食品和非清真食品进行了分类摆放,并保持一定距离,并设立清真食品专区专柜,对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混放没有设立专区、专柜或标识不明显的责令限期整改。

四是加强与民委等部门沟通配合。与民委配合对清真食品进行了检查,通过联合执法,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此次检查中未发现有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的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对未依法取得《清真食品准营证》的餐饮服务单位给予责令整改督促办证。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运用教育引导和警示惩戒手段,进一步加大清真食品市场监管,维护好清真食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