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元组通字〔2018〕4号)要求,2月11日,经区委组织部同意,区委统战部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
区委统战部党支部高度重视此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会议召开前,积极做好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等前期工作,并严格按照会议程序,召开了此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会上,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区委统战部党支部书记张济洋传达学习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机关、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宏河镇党委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通报》以及区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同时代表支部班子作了对照检查,班子成员作了个人对照检查并严肃开展了相互批评,全体党员进行了党性分析,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认真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张济洋对此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召开情况进行了小结和表态发言。他强调,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开好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意义,要深刻认识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根本目的,严肃对待和认真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努力,提升素质、增强能力、改进工作:一是要持续查找剖析问题。会后要继续发挥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力武器并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二是及时深入整改落实。对查找出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不拖不拉,保证每条整改措施都能整改到位。三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此次会议为起点,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际行动体现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