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山区积极谋划意识形态领域七方面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7-04-26 23:18 浏览次数:1538

一是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方面。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坚持抓好民族团结进步阵地建设,结合每年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通过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特别是自治区成立70周年系列迎庆活动,引导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爱国爱区,反对民族分裂,促进民族团结。同时要强化清真食品领域管理,维护穆斯林群众利益。

二是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管理方面。加强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设,完善责任落实体系,强化“三支队伍”,抓好“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决制止乱建寺庙和宗教造像、私设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地下活动等违法行为,严防藏区喇嘛、境外“达洼”宣教组织等向我区渗透活动,坚决抵御利用宗教对学校进行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

三是各民主党派人士方面。不断巩固共同思想基础,开展“同心大讲堂”、民主党派干部培训班,引导统战成员拥护党的政策,自觉发挥正能量。认真落实区委《情况通报制度》,全年至少召开两次民主党派人士和无党派人士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共商发展大计。以全市“民主党派机关建设年”活动,切实帮助我区各民主党派加强思想、组织、制度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

四是党外干部方面。落实《元宝山区党外干部(2016-2018年)规划》,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纳入全区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配合组织部门,加大对党外培养力度,统筹利用好全区干部论坛、上级举办的党外干部培训班等培训载体,强化党外干部的思想教育,引导党外干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好干部。

五是党外知识分子及新社会阶层方面。针对新社会阶层人士、新媒体从业人员、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不同特点,加强联谊组织建设,畅通联系渠道,通过举办交友联谊会、座谈会等方式,同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引导他们发挥自身优势,投身全区经济社会建设。

六是非公经济领域人士方面。强化政治引领,围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深化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充分利用商会组织和光彩事业促进会两个平台,引导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切实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找准位置,蓄势发力,为实现全区“十三五”规划目标贡献力量。

七是台胞和侨胞代表人士方面。加强同台胞和侨胞的联系,有针对性地邀请港澳台海外朋友来我区考察、洽谈、投资,引导认真做好港澳台侨接待和服务工作,为他们排忧解难,同时宣传侨务法律法规,维护侨胞和侨属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