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施品牌战略。大力加强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建设,积极培育驰名、著名、知名商标。获得国家、自治区级驰名、著名商标或老字号称号的非公有制企业优先列入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新产品计划,享受政策优惠。
二是支持非公经济拓展国内外市场。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种展销会、洽谈会、博览会。对非公有制企业参加境内外重要会展产生的摊位费、布展费等给予一定自助。
三是加强行业协会等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组织作用,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合理诉求,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引导促进非公有制企业依法、自律经营。
四是加强非公经济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适应发展需要的企业家队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立以职业技术教育、在职培训为基础的人才培养体系,鼓励、引导、支持职业技校、民办培训机构采取校企联合等有效方式开展初、中、高级技工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