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环境,为元宝山光彩事业发展搭建平台
发布时间:2017-03-03 17:10 浏览次数:1397
 

元宝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光彩事业工作,为促进光彩事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对光彩事业项目在经营范围、土地使用、信贷融资等方面给予资助或奖励;区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数额资金,奖励纳税先进非公有制企业、科技创新先进非公企业和个人;对获得自治区著名商标、老字号称号的非公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非公企业参加重要会展发生的摊位费、布展费给予资助。同时区委、区政府在招商引资工作会、民营经济工作会、经济形势分析会等不同场合,大讲光彩事业义利兼顾的理念,大讲发展光彩事业利国利民的重大意义,对非公经济人士积极参与光彩事业行动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和表彰。区内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主渠道的作用,开辟“光彩事业”专题栏目,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元宝山区形成了尊重民营企业家、支持光彩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政府各职能部门转变工作作风,向责任政府、服务政府转变,在收到投资者提交的审批资料后,发改局4天给予答复,10天内办结;国土部门10天内答复,15天内完成登记发证工作。区委、区政府千方百计创造可持续发展环境,鼓励非公企业向开发试验区、工业项目集中区聚集,围绕四大主导产业搞延伸、搞配套,引导民营经济向新领域、深层次、高水平发展;不断加大投资力度,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建设,交通、通讯、能源等基础条件有了根本性改善,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生产生活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这些为光彩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