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出台《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建立知情明政、考察调研、工作联系、交友联络、协商反馈机制,为实施政党协商提供机制保障。
二是制定《政党协商年度计划》,包括会议协商、书面协商、约谈协商三方面7项内容,明确协商时间、承办单位、主持人、参加人员,确保政党协商落实到位。两年来,共开展政党协商10余次,一些关于社会民生的意见建议被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并部分采纳,促进了决策的民主科学。
三是出台《推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新联会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强化成果转化运用工作制度》,完善“党委出题、党派调研、政府采纳、部门落实、督查反馈”工作机制,确保调研成果真正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