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区三项举措加强蒙古语境创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7-08-03 08:42 浏览次数:1258

一是大力营造氛围。每年固定在5月、9月对《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服务大厅设立了少数民族服务窗口,配备了蒙汉兼通人员。有计划的打造了蒙古语文环境的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

二是严把牌匾制作审批关。将蒙古语文牌匾制作审核工作纳入区行政审批大厅,专门设立翻译服务窗口,对牌匾小样严格审批合格后,方可准许制作。

三是加大市面广告、牌匾等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检查整改力度。每年进行1-2次集中联合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对全区市面广告牌匾进行不定期综合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