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区出台《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06-06 14:53 浏览次数:4975

按照《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有关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5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内党办发〔2015〕56号)精神,近日,松山区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

《意见》对政党协商的内容、形式、程序做了具体的规定,推动政党协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健全了知情明政、考察调研、工作联系、交友联络、协商反馈等政党协商的保障机制,确保了政党协商有制可依、有章可循,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各民主党派深受鼓舞。

    《意见》的出台,有利于扩大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有序政治参与、畅通意见表达渠道,有利于增进政治共识、广泛凝心聚力,有利于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