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区常委会传达学习贯彻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现场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8-08-08 17:35 浏览次数:1355

8月8日,赤峰市委、红山区委书记刘万虎主持召开区委八届七十三次常委会暨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现场会精神并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
      
会上,红山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彦杰介绍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现场会情况,传达学习市委常委、统战部长苏雅勒其其格在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精神。

市委、红山区委书记刘万虎指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形势下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手段,历来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出发,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把民族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对做好民族工作进行了深刻阐述、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出了一系列安排部署,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了明确要求。

市委、红山区委书记刘万虎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搞好宣传,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要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加强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方针政策的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提高做好民族团结和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积极做好新时代的民族宗教工作。二是要创新载体,抓好经常,开展丰富多彩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守望相助”等为主题的系列活动,推动创建活动见实效深入开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服务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问题,不断优化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更加深入人心,推动各民族共享民族团结进步成果。三是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合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及全社会共同的任务,要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形成工作合力,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创建工作体系,形成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