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区实现区直单位统战考核工作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8-07-03 16:40 浏览次数:1235

5月下旬至7月3日,红山区对全区64个科级单位2018年上半年统战工作开展情况全部完成督查考核。

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红山区委先后制定出台《关于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任务分解表》《统战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将统战工作纳入全区综合考评的22项专项考核之一实现全区科级单位统战工作考核“全覆盖”,切实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着力构建大家“共同来做”的大统战工作格局

考核由区委督考办牵头,区委统战部具体负责实施。一是注重考核方式,日常监控的基础上,以全面督查考核为主,每个季度对全区64个科级单位全面督查考核一次,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走访和组织座谈等相结合的方式。二是实施量化赋分,在对常规性工作进行考核的基础上,同时设置实践创新分值,总分设置100分,根据工作完成情况量化赋分,在实施季度督查考核后,每个季度对全区64个科级单位的统战工作完成情况按照百分制进行汇总公开通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同时做好考核痕迹留存,保存考核通知、督查记录、扣分依据等,确保考核程序严禁,考核结果真实。三是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年终区委将各单位四个季度统战工作得分加权平均并按照一定权重赋分后计入科级领导班子实绩目标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领导班子以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培养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予以提醒、函询和诫勉,问题比较严重,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