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红山区统战部紧紧围绕各级民族宗教中心工作,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撑,取得了明显的进步。
一是制定《红山区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意见》《任务分解表》以及《责任制实施意见》等文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
二是定期组织镇街分管宗教工作干部进行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的学习,开展民族宗教政策理论进街道、社区活动,选派人员参加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培训班,不断提高全区党员干部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识。
三是在各族干部群众中继续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活动。除在常委会和理论中心组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讲话和全国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外,重点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中央、自治区和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目前已开展3次,受教育1000余人。在全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在2017年4月28日和10月16日分别召开宗教界人士座谈会,传达各级宗教会议精神,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