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区以“三化”为抓手 建和谐寺观教堂,创和睦宗教关系
发布时间:2017-11-24 09:40 浏览次数:2624

近年来,红山区全面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始终把宗教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统筹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推进宗教工作的创新发展。探索开展以“三化”为主要抓手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推进宗教工作深入开展,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努力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首善之区贡献力量。

一是学习常态化。坚持把学习作为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基础性工作,经常性组织宗教界人士学习。组织全区宗教界人士和信众代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各级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引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新思想新要求统领宗教工作。区委统战部、区宗教局将《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统一印制成册,“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方案”“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等印发成宣传单,向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各宗教场所设置民族宗教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条幅等形式,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重要意义,宣传到每一个宗教活动场所,让更多的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广泛了解,形成浓厚宣传氛围,扩大知晓率,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参与创建的热情。针对各寺院具体实际情况,还采取分类宣传教育方式,为宝峰禅寺印制“宝峰禅寺简介”小册子,为南北清真寺统一印发了《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伊斯兰教协会章程》《文物保护法》等宣传册子,加强宣传。同时组织开展镇街道、宗教界人士参加座谈会,听取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二是管理制度化。以“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各寺观、教堂的人员、财务、消防、安全、民主管理等制度建设,由区宗教部门对这些制度统一进行审核,规范,统一制作,并上墙公示,尤其是对涉及敏感如财务管理等问题,发挥好宗教部门监督管理职能,坚持财务公开和审计等制度,促进财务管理透明,民主管理,依法管理。对消防等重点领域加强治理,对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进行灭火培训和安全演练,强化安全意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加强对食品原材采购、存储餐厨加工环境等进行规范,杜绝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三是活动规范化。严格《宗教事务条例》,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规范宗教活动。抓住“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有力契机,引导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环境整治,倡导生态寺观建设。引导信众文明烧香、文明敬佛,制止烧头香、烧高香,不文明香火行为,禁止诱导信众买大香、抽签卜卦等行为,以优雅的环境和文明人文环境吸引信众和游客。坚持重点宗教活动和宗教节日事前向主管部门审批制度,并向公安、消防、安监、文化等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