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区蒙古语文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11-16 09:46 浏览次数:1252

近年来,红山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条例》,促进我区蒙古语言文字规范化和标准化,现将 蒙古语文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委宣传部、民族宗教事务局、商贸旅游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商局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红山区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从2015年起,利用两年时间开展集中专项整治,确保本地区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率达到100%,规范标准率达到98%以上的治理目标。同时,按照市政府印发的《赤峰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管理办法》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责任单位职责,细化了工作措施,为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和规范达标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日常监管和源头治理。一是严格执行自治区和赤峰市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管理办法,在进行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两年来,组织区民宗局联合城市综合管理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多次对钓鱼台路和昭乌达路等街路的牌匾进行了全面清查,对不合格的牌匾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二是明确要求凡是从事广告、牌匾、美术装饰、刻字、印字、图章等业务的市面用文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必须取得区民宗局审核、审定和区工商局核准,才能承揽制作业务;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预先核准名称后,必须将广告、牌匾式样报送区民宗局翻译、审核,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审定通过,才能制作广告和牌匾。同时,印制了《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工作学习手册》,发放给各制作单位,切实提高对规范使用市面用文的认识,规范了制作标准。三是在区政务服务中心派驻蒙汉兼通工作人员,加强蒙古语言文字翻译、审核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有效整改,降低了牌匾制作时出现蒙文翻译不正确、蒙汉文比例失调等情况的比率,从源头上提高了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的并用率、准确率。
   
(三)加强党政机关和服务窗口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的规范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要求,我区党政机关单位的牌匾、文件头、公章、信封、会议会标等首先做到蒙汉两种文字并用;车站、医院等服务窗口单位均使用蒙汉两种文字;公路和城市街路的指示牌也使用了蒙汉两种文字。公检法司机关通过招录蒙汉兼通人员,目前保证了为蒙古族群众提供双语接待、咨询和相关法律服务。
   
(四)加大示范街路和示范单位创建力度。按照市政府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将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和站前街道昭乌达社区、永巨街道粮市社区、桥北街道钓鱼台社区作为创建试点单位;同时抓住红山区政府移居桥北新区有力契机,选择商业相对繁华的钓鱼台路和昭乌达路作为创建示范街路。通过创建示范街路,打造先进典型和重点地区治理等措施,推动政府所在地示范街路、镇街和社区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率、规范率、标准率提高到新的水平,达到治理的要求。
   
(五)注重蒙古语言文字翻译人才培养。目前,全区党政机关已有专兼职翻译人员15名。每年积极组织专兼职翻译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蒙古语言文字培训、学术研讨活动共培训专兼职蒙文翻译人员20人次。
   
(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广泛宣传党的民族语言文字政策和加强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的重要意义,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蒙汉两种文字并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出动宣传车辆、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在新老城区广泛宣传《条例》,并在全区下发了《关于宣传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的通知》和《红山区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七)在就业方面实施了优先录用蒙汉兼通的大中专毕业生政策。在招聘计划中,我区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兼通蒙汉两种语言文字人员。同时对于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给于适当加分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科学管理,扎实推进。按照《红山区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对全区市面广告、牌匾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对市区主要街路户外广告、牌匾进行全方位拍照、摄像,建立电子监管档案,准确掌握我区主要街路广告、牌匾设置和使用情况,为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治理提供详实的资料。并按照《红山区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和步骤,会同城管、民政、交通、旅游、工商、公安等部门分街路进行集中整治,确保到达到各级规定的要求。

2、健全机制,创新举措。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工作条例》和《赤峰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好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创新管理方式和方法,通过健全完善社会市面广告、牌匾监管网络,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加强源头治理,完善审批流程,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和开展专项整治等措施,使蒙汉文并用管理做到常态化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源头控制与严格管理相结合,宣传引导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探索和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规范化、长效化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进一步加大《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的宣传工作力度,让全社会充分认识蒙古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真正把学习使用蒙古语文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党的民族语言文字政策和《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规定,在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方面起表率作用,形成全区上下、各行各业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