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6日下午,红山区召开八届十七次常委会议暨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会议由市委常委、红山区委书记、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万虎主持,专题研究红山区统战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上级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审议通过相关文件,研究部署近期统战工作。
区委常委、统战部长王彦杰作工作情况汇报。
一是传达学习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意见。根据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宗教工作实际,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组织搞好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以我区作为三级网络建设试点为契机,加强统战、宗教部门宗教干部队伍建设。在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积极发挥宗教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生活保障措施。
二是听取我区非公经济人士评价工作情况汇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转发中央统战部等14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内党统发〔2016〕22号)文件精神,由区委统战部牵头,区委组织部等14部门共同开展了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目前,共有245名非公经济人士参与评价。其中综合评价等级为A的52人;评价等级为B 的175人;评价等级为C的18人。
三是研究我区《关于构建大统战格局工作方案》。《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促进工作顺利开展;强化督查,严格考核,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本方案构建大统战格局各项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目标,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加强对构建大统战格局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区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确保贯彻“落实统战工作条例、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研究了《红山区2017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红山区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实施方案》。
红山区八届十七次常委会议暨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构建大统战格局工作方案》等5个文件。
区委刘书记在会上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抓好我区统战工作做到“六个要”:一是工作职责要明白;二是工作力度要加大;三是工作程序要规范依法;四是工作协调要周全。五是工作过程要归纳;六是工作结果要宣传。刘书记强调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把党的统战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讲话精神宣传给统战成员和群众;二是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三是完善制度和责任,灵活多样解决各种问题;四是克服矛盾,结合全区工作,做好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