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团结和发展”两大主题,坚持民族地区工作和城市民族工作“两轮驱动”,实化工作举措,推动民族工作发展。
一、强化政治担当。区委先后多次召开常委会研究民族工作,党政一把手对重要民族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事项亲自督办,带动和促进民族工作各项任务落实,真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
二、坚持服务为本。健全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积极推进社区民族事务管理服务网格化,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创业就业、就学、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提供均等化服务。
三、实施精准扶贫。创新扶贫工作机制,实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精准扶贫制度,根据贫困户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落实种植业、养殖业、外出务工、技能培训、自主经商、交通运输、社会帮扶、易地搬迁、社会保障兜底“九个一批”脱贫措施,确保红山区各族人民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一道实现全面小康。
四、培育民族经济。依托红山区工业“六个基地”, 推进重点投资项目,支持民营民族企业进入更多领域,鼓励支持创领蒙中药研究,实现蒙药现代化;鼓励东黎绒毛、昭乌达羊绒等民族企业培树品牌,大力开展定制化生产,促进羊绒纺织产业提档升级;加强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园区蒙古文“数据云”上线,进一步推进民族文化传承;筹建红山史前文化公园,南山契丹辽文化博览园,二道井子考古遗址公园等文化旅游名片,推动旅游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