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持续“减负降费”,助力非公企业发展。一是落实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措施,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二是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对今年已经享受50%稳岗返还的中小微企业,进行补差返还。三是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有望恢复的企业,返还上年度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四是为创业者降低或减免场地租金费用的,据实给予孵化基地3个月内的减免费用补助。五是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返乡入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六是实行免减、分档征收企业残保金,2022年12月31日前,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比例1%(含)以上,低于1.5%的,按应缴费额的50%缴纳,比例在1%以下的,按应缴费额的90%缴纳,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