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举办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0-05-06 16:40 浏览次数:1394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颁布的《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提升宗教教职人员法律意识,切实增强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5月6日,宁城县宗教事务局举办了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各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及教职人员共20余人参加了培训。

会上,宁城县宗教事务局工作人员从“充分保障国家安全与社会和谐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切实加强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完善对宗教财产的保护、依法管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明确基层宗教工作的主体和职责”五个方面对新颁布的《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讲解,    

会议强调,今年作为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年、《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年,各宗教活动场所要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对各宗教活动场所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内蒙古宗教事务条例》的重要意义,在学习宣传贯彻过程中要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关于宗教的方针政策紧密结合起来;二是结合“守法规、强教风”主题教风整治活动要求,制定学习计划,完善学习内容,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三是深刻领会《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内容,加强宣传力度、完善配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