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举办《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0-01-14 09:39 浏览次数:1199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颁布的《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深刻认识宗教工作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问题,进一步提升基层宗教工作能力,更好地推进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宗教场所的规范化水平。1月10日下午,宁城县宗教事务局举办了《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培训班,各镇乡街分管宗教工作副书记、统战委员、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共50余人参加了培训。

会上,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宗教事务局长李文瑞对新颁布的《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解读,对宗教的本质、社会作用、发展规律以及党的宗教政策、新时代宗教工作基本思路等几个方面进行了系统详尽的讲解,进一步明确了各镇乡街的工作职责,并对今后的宗教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会上,李文瑞就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做好宗教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内蒙古宗教事务条例》的重要意义,在学习宣传贯彻过程中要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关于宗教的方针政策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做好宗教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的管理,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三是深刻领会《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内容,加强宣传力度、完善配套制度,通过印发成册、悬挂宣传标语、传经布道等方式,进一步扩大《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范围。

会议强调,县委统战部、宗教事务局今后还将对各镇乡街和宗教活动场所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情况进行跟踪调研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条例》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