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旗委统战部开展系列活动庆祝《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15周年
发布时间:2020-05-20 11:21 浏览次数:1473

为庆祝《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15周年,更好地宣传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促进翁旗蒙古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学习使用制度化建设,使蒙古语言文字在翁旗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助推作用,翁旗委统战部、翁旗民委共同开展了一系列活动。       

一是积极发放宣传物料。组织部机关干部深入翁旗全宁社区、河南社区、永兴社区等发放宣传单;在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标语;向主路主街上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单。活动中,共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办法》宣传单5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10余条。此外,还利用电视、LED显示屏等媒体在全旗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二是切实做好宣讲活动。翁旗委统战部副部长郝斯巴雅尔等到永兴社区,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使用蒙汉双语向社区群众就《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有关内容做翔实宣讲;部机关干部借助微信公众号、美篇、微信朋友圈等平台,及时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注释工作。

三是细致进行检查指导。翁旗委统战部、翁旗民委临时成立检查小组,协助翁旗蒙古语言翻译中心对旗内使用蒙汉双语做牌匾、饰物的商业店铺进行检查和指导,对使用蒙语不规范、蒙语翻译不当等当场指出,就地整改。

翁旗委统战部通过开展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对蒙古语言文字政策的了解,营造了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的良好氛围,促进民族团结和谐稳定,有效推动了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