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什克腾旗全面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
发布时间:2017-04-18 16:28 浏览次数:1325

为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切实解决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困难优抚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贫困残疾人、受灾及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切实兜住基本民生底线,克什克腾旗全面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

成立领导组织。为推进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克什克腾旗成立了以分管旗长为组长,旗政府办、财政、发改、民政、人社、住建、卫计、教科、扶贫办、妇联、团旗委、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为成员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旗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举措和办法。

落实相关政策。根据国家、自治区和赤峰市有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研究解决辖区内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灾群众、特困供养人员、流浪乞讨人员、贫困残疾人、困难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加大受灾群众排查力度,调整完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政策,做好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切实做好救急工作,及时解决群众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提高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比例,将符合特困供养政策有关规定的残疾人纳入救助供养范围,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统筹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改善孤儿和贫困残疾儿童等。

完善工作机制。采取“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发挥好部门联动和快速响应机制,强化资源统筹,及时解决好群众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共同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有效防止物价波动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做好困难救助对象准确识别工作,提高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加强资金投入。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在优先位置,确保政府投入只增不减。同时,预算安排重点向最低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临时救助、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等方面倾斜。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科学合理编制困难群众生活保障资金预算,增加资金有效供给,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推进资金使用管理公示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