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旗采取以岗定人、目标选聘、岗前培训、绩酬考核、优化环境等措施,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职业化建设。
深入调研,以岗定人。按照“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作用发挥、有利于组织管理”的总体要求,坚持“以岗选人,人岗相适”的原则,深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调研摸底,在广泛征求企业主、职能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明确党务工作者的责、权、利,拟定派送人数,确保党务人才得到合理配置。
目标选聘,择优选人。在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联系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中,由组织部门直接选派有培养前途的后备干部为专职党务工作者。如在安监、环保、经贸、统计等相关职能部门中向新经济组织选派专职党务工作者;从财政、民政、文教卫生、体育、司法等相关职能部门中向新社会组织选派专职党务工作者。
岗前培训,理论育人。一是以旗委党校为培训平台,邀请专家教授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现状及企业党务工作者如何更好地服务生产经营、发挥指导协调作用等内容进行培训,使党务工作者既要成为党性强、懂政策、有党务工作能力的人才,又要使之成为懂管理、善经营、善于与企业主平等对话、倾心交流的复合型人才。二是实行初任见习。新上任的党务工作者,到组织部门相关科室实习,采取组工干部“领”的方式,使之尽快熟悉党务工作;到党务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实习,采取经验丰富的党务专家“带”的方式,使之全面掌握党务工作开展的办法;到企业所在地的苏木乡镇党委实习,采取党组织书记或组织委员“帮”的方式,使之全面了解企业党务工作开展现状,为党务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绩酬考核,机制留人。一是由组织部选派的后备干部,其身份和工资保留在原单位。要求选派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和报销其他费用。二是建立解聘报备制度。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签订用工合同,实行解聘报备制度,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无正当理由不能随意解聘党务工作人员,若解聘也必须事先征得组织部门同意。三是建立考核机制,优化党务工作者的政治舞台。党务工作者实行工作目标化管理,年初由旗委组织部确定党务工作者任务指标,制定考核奖惩细则,并签订目标责任状。年终对党务工作者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对党务工作者实行双向述职评议制度,年终向非公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工委及企业进行双向述职,由非公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工委和企业对党务工作者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作为党务工作者提拔使用或享受其他政治待遇的重要依据。
优化环境,惠企利人。一是争取业主支持,优化党务工作者作用发挥的内部环境。每个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每年保证不低于3000元的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组织部门全额返还企业上缴党费。二是整合各方资源,优化党务工作者作用发挥的外部环境。借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联席会议,整合经贸、环保、安监、税务、国土、工商等部门力量,通过党务工作者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提供技术信息、市场发展预测、优惠政策等利于企业发展的相关信息,充分发挥党务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
通过上述做法,着力打造一支职业化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增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提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为企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