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旗15家企业签署环保承诺书自觉履行治污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6-08-08 17:21 浏览次数:4896

近日,克旗15家企业向旗环保局递交了《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承诺书》,各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环保负责人、其他分管领导、每个部门、分厂、工段、污染治理单元的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均在承诺书中签字,一致表示全力支持配合环保局的各项工作,承诺自觉履行环境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努力成为环境保护的守法者与实践者。

承诺书中,各企业从六个方面内容向环保局做出承诺:“保证各项污染治理设施健全,设备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不擅自停用污染治理设备,不通过旁路直接排放污染物;杜绝一切形式的违法排污行为,坚决做到不私设暗管偷排污染物,不以渗井、渗坑或以其它未经许可的方式擅自处理污染物,不将废物交给无处理能力的机构和人员处理;稳定运行在线监测设备,各类监测数据不弄虚作假,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有效;定期开展环保自查,及时报告环保问题,积极整改环境风险隐患,按要求开展环境信息公开;配合环保现场检查工作,不弄虚作假,不阻挠执法;全面履行环保主体责任,认真执行环保责任制度,做到环保责任具体、明确。”

“企业是保护环境、治理污染的责任主体。”旗环保局负责人表示,“保护环境是一个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体现,也是企业应该自觉履行的社会责任,环保首先要靠企业自律,其次靠部门监管和公众监督,第三才是执法环节。通过企业自我承诺,可让企业产生自觉性,体现了企业从被动监管向主动承诺的转变,对推进企业环保自觉意识具有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