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右旗人民法院、旗工商联 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企业代表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0-09-21 11:41 浏览次数:1442

2020年9月18日下午,旗人民法院、旗工商联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企业代表座谈会。旗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康爱军,旗工商联主席宋树军、旗工科局副局长朱奇才出席座谈会。旗人民法院各位庭长,内蒙古宏发巴林牧业有限公司、赤峰套马杆酒业有限公司、赤峰市义圆木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得利海草牧业开发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代表参加座谈。座谈会由旗人民法院副院长乌云毕力格主持。

座谈会上,旗人民法院民事庭庭长韩玉慧详细介绍了涉企案件基本情况。各位企业代表围绕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法律困惑、法律纠纷等方面问题积极踊跃发言,与各位法官做了面对面交流。企业家们纷纷表示,旗人民法院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在推进依法治旗、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通过座谈交流,各企业代表进一步增强了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同时也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对于企业今后进一步树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理念,依法保护企业自身权益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一定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旗工商联主席宋树军表示,旗人民法院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希望各民营企业主动与旗人民法院建立良好的互信关系,加强与旗人民法院的沟通,主动做构建亲情新型政商关系的表率。建议各位民营企业家紧跟经济社会发展大势,努力加强学习,特别是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切实提高自身法制意识,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在日趋向好的营商环境下,带领企业发展壮大、扬帆远航。

康爱军院长全程出席座谈会,现场解答了企业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并在座谈会结束时做了专业、务实、充满亲和力的总结讲话。他指出,旗人民法院虽然人员少、任务重,但是一定会克服困难,全心全意做好司法服务企业工作。希望各位企业家要讲诚信,要依法诚信经营,以信树人、立企;要讲质量,以技术、人才和管理为支撑,严把产品质量关,以质量赢得市场;要有风险意识,要积极主动应对来自市场、信用、安全、财务等各方面的风险;要有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和契约精神,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要求旗人民法院各位法官,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有公正意识、程序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优越的法治环境做出更加积极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