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上午,由市民委监督检查科科长孟根乌拉带队的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命名组4人,深入达尔罕街道就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指导组采取通过实地查看、查阅创建工作档案材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对街道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基本情况、方法步骤、特色亮点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了解。
指导组对达尔罕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给予了肯定并提出了要求。一是依托社区、嘎查不断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探索结合街道自身发展,形成民族大团结的良好社会局面。二是以常态管理为主,形成有特色、有亮点的创建工作方式,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融入到每一项工作当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视。三是要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工作深度开展,加大创新意识,探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新方法,打造亮点,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做得好的嘎查、社区打造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亮点。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档案规范化管理,加强业务指导,要对创建资料收集及资料归档进行相关培训。(乌日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