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右旗参加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
发布时间:2018-07-16 08:32 浏览次数:1424

7月9日至10日,旗委常委统战部长鲍山、旗委常委旗政府副旗长李光带领旗民宗局负责人、民宗局工作人员,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索博日嘎镇负责人、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幸福之路苏木负责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巴林右旗人民法院负责人及达尔罕街道负责人赴阿鲁科尔沁旗参加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现场

此次会议是由赤峰市市委市政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现场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门组织召开的。市委常委、统战部长苏雅勒其其格、市人大副主任张华、市政府副市长汪国森、市政协副主席邱文博等领导以及市委统战部、宣传部和市民委有关领导、各旗县区委统战部长、分管民宗工作的副旗县区长,民宗局长、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民宗干部,全国、全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相关负责人等14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9日全天观摩了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法院、天山二中、罕乌拉街道办事处、天山蒙古族幼儿园、蒙古汗廷文化园、奥亚现代牧场有限公司扎嘎斯台分公司,赛罕塔拉苏木巴彦诺尔嘎查等7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典型单位。10日上午召开经验交流大会,会议由汪国森副市长主持会上,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巴林右旗人民法院6个单位进行了大会交流发言为阿鲁科尔沁旗罕乌拉街道办事处颁发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奖牌。

会上,市委常委、统战部长苏雅勒其其格代表市委市政府就如何进一步推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在讲话中强调了五点: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全面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三是要把握规律,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四是要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切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五是要加强领导,统筹推进,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汪国森副市长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要求。

目前,全市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2个,其中巴林右旗1个;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15个,其中巴林右旗 1个;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66个,其中巴林右旗3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1个其中巴林右旗2个

巴林右旗参会领导和人员高度重视本次会议,精心组织参会,认真学习经验做法,鲍部长和李旗长要求,旗创建办和参会部门立即行动,在全旗范围内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以此为契机,认真总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分析存在的问题,今后一个时期和今年争创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的工作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晰思路,压实责任,更有力推动我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