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左旗出台了《爱心超市积分兑换管理办法指导意见》,并由旗委统战部、旗工商联会同各苏木乡镇,指导每个嘎查村分别制定各自《“爱心超市”积分兑换管理办法》和《“爱心超市”积分兑换管理细则》,分别建立村级积分奖励理事会,实现了“爱心超市”积分兑换货品做到“四有”,即:有方案、有评比、有台账、有公示。另外,着眼激发农牧民群众自强自立精神,在给予贫困农牧民更多优惠政策的同时,将各嘎查村居住1年以上的常驻居民都纳入“爱心超市”收益范围,在积分评定时实行全面覆盖略有侧重的方式,重点扶持低保户、贫困户、残疾人、在校特困生及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营造了贫困群众谋发展、想脱贫、边缘群众明事理、讲美德,普通群众树典范、建家园的良好氛围。
截至目前,全旗建成“爱心超市”165家,通过全旗所有党政机关和45家企业捐赠了总价值约360万元的货品,满足了165家“爱心超市”启动运营的需要,实现了全旗所有行政嘎查村的全覆盖。下一步,左旗还将进一步加大善款征集力度,必报全旗各“爱心超市”货品都有充足的“源头活水”,不断做好做优“爱心超市”这个“志智”双扶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