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4月23日,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孟和,旗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丛日敏,统战部、民委相关人员等一行人,先后深入到坤都镇、罕苏木苏木、巴彦温都尔苏木、高格斯台罕乌拉自然保护区、巴彦温都尔游牧区等地进行实地督导。
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方式,重点监督检查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实施收益运营情况、贫困群众受益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并对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项目监督管理,通过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实施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让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得到更大改善;二是将资金的使用与主导产业发展相结合,采取政策引导、宣传教育等有力措施,发展具有民族风情的特色产业,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尽快转化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好地促进我旗经济社会发展,让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