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了由旗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共同担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和经费保障,全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二是召开创建动员和表彰大会、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创建工作推进会议,制定《阿鲁科尔沁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多方位、多层次推进创建工作。三是旗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先后10次专题研究创建工作,并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科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高位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四是旗人大、政协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将创建工作纳入专项检查、视察调研的重要内容,形成了全旗上下共同推动、共同促进、共同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