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上午,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赤组通字〔2018〕3号)文件要求,市委统战部机关党支部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全体党员参加。会议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查找“四风”突出问题,着重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进行。
为开好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党支部组织机关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了谈心谈话,支部书记带头听取意见,支部班子成员必谈,党员之间相互谈。在听取意见、找准问题、深入谈心的基础上,每名党员以“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为标尺,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查找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作用合格方面的差距和不足,认真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奠定了良好基础。
会上,传达了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宏河镇党委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通报。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机关党支部书记张圣合同志代表支部班子作对照检查,重点查摆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随后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重点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按照自身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措施的框架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每位党员发言结束后,其他党员分别对其进行批评。对照检查结束后,发放民主评议表,各位党员进行互相评定,为下一步纠正党员自身问题提供依据。
张圣合同志在总结中指出,大家的对照检查能把自己摆进去,能把职责摆进去,能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进行了党性分析,明确了整改方向,提出的问题是具体典型的,态度是诚恳的,整改措施是到位的。每位同志的评议出于公心,直面问题,坦诚相见,实事求是,达到了解决问题、触动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达到了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预期的效果。
通过此次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认识到了自身的缺点和不足,纷纷表态接受互相的批评意见,并将梳理自身问题,针对批评意见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按照整改措施逐条压实,同时接受领导班子和各位党员的监督,确保达到预期整改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