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3日至4日,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民盟赤峰市委主委宋臣带队,民盟赤峰市代表团一行10人出席民盟内蒙古自治区第八次代表大会,会议在内蒙古新城宾馆召开。
大会全体代表认真学习了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民盟十一届五中全会、中共内蒙古第十次党代会、中共内蒙古十届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听取并审议民盟中央常委、内蒙古政协副主席、民盟内蒙古区委主委董恒宇代表民盟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通过了民盟内蒙古自治区第八次代表大会决议。大会分组讨论时民盟赤峰市代表团成员积极踊跃发言,展现了民盟赤峰市委团结向上、热情饱满的学习工作状态。
会议期间,赤峰市政协副主席、原民盟赤峰市委主委郭丽红当选为民盟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民盟赤峰市委主委宋臣当选为民盟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