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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统战部完成旗县区统战工作考核
发布时间:2017-01-25 11:01 浏览次数:5340
 

 

为更好掌握各旗县区统战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对做好统战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近日,市委统战部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旗县区和市直部门党政领导班子2016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组成两个考核组,分别由分管副部长带队,对全市12个旗县区2016年度统战工作进行专项考核。

——确定考核项目。此次考核项目涵盖各旗县区统战工作开展情况;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重大决策部署的主要做法及成效;对照《条例》找准影响统战工作短板;大统战工作格局建设情况等项目。

——细化考核内容。此次考核内容包括民族宗教工作、非公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综合工作等5部分、87项内容,实行量化评分,满分500分。

——明确考核方式。一是自查自评。各旗县区对照2016年全市统战工作要点,对全年工作完成情况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二是日常考评。市委统战部结合各地各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各旗县区统战工作进行评价,分值纳入综合结果;三是实地考核。此次考核采取了“听汇报、查资料、实地看”等方式。听取了各旗县区统战工作汇报,与旗县区工商联、部分党外干部座谈交流,对照考核细则查阅档案佐证材料,了解统战工作实际开展情况。

——规范考核程序。统一对考核组成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做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规范行为,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考核程序,严格按照考核细则,做到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确保考核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通过考核发现,各旗县区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上三级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条例》,2016年统战工作呈现了整体工作有进步,重点工作有亮点,个别工作有特色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