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小课堂
开课啦
立善法于天下
则天下治
明年即将实施的民法典
关心你人生路上的每一步
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它的身影
堪称公民权利的宣言书
今天的普法小课堂
我们一起看看“小明”的故事
趣味学习民法典吧
那一年,小明还未出生
还是个胎儿的他,也有继承、接受赠与等权利。
民法典草案总则编: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那一年,小明7岁
他用妈妈的手机偷偷给一款游戏充了很多钱。经过交涉,小明妈妈追回了这笔钱。
民法典草案总则编: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那一年,小明16岁
他和家人出门旅游,在高铁上遇到有人“霸座”,“霸座”的人嚣张地撕掉了小明的车票。乘务员和乘警责令“霸座”者离开该座位并补交票款。
民法典草案合同编: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那一年,小明18岁
为了买一个新款手机,他在某网贷平台借了钱,没想到一个月后利滚利欠了十倍的钱,小明向有关部门举报了该平台。
民法典草案合同编: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那一年,小明22岁
路遇突发心脏病昏倒的大叔,急忙上前救人,但由于着急用力过度,不慎压断了大叔的一根肋骨。大叔醒来后了解到情况,表示不需要小明赔偿,并感谢小明出手相助。
民法典草案总则编: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那一年,小明24岁
小明的同事向他诉苦,说自己持续收到上司发来的“露骨”短信。得知此事,小明鼓励同事搜集证据进行维权,无良上司受到处罚。
民法典草案人格权编: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那一年,小明30岁
他的未婚妻在婚前告诉小明自己患有重疾,小明决定和爱人一起面对。
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编: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那一年,小明32岁
他的女儿刚出生,他就接到不少“早教机构”发来的“贺喜”短信。后经查实,医院泄露了小明和妻子的信息,医院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草案侵权责任编: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那一年,小明38岁
他和家人出去旅游时,在宾馆房间里发现了摄像头。小明立即报警,宾馆被处罚,并对小明一家给予赔偿。
民法典草案人格权编: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那一年,小明42岁
他的父亲来看望他,走到小区楼下时被一个高空坠下的水瓶砸晕。小明大怒报警,警方查明了责任人,小明的父亲获得了赔偿。
民法典草案侵权责任编: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那一年,小明50岁
妹妹小花的丈夫背着家人在外赌博欠下巨额外债。小花向小明哭诉,小明告诉妹妹这笔债务她不必偿还。
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编: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那一年,小明60岁
小明的父亲患病去世,小明和家人商量后,决定以书面形式,将父亲的遗体无偿捐献给医学研究事业。
民法典草案人格权编: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那一年,小明68岁
他在小区遛狗时忘记拴狗绳,小狗咬伤了小区里的孩子小刚。监控显示调皮的小刚有故意激惹小狗的行为,但即使这样,小明也只能减轻责任,不能免除责任。
民法典草案侵权责任编: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那一年,小明80岁
身体不太好的他决定立下遗嘱。打印遗嘱时,他请了一位朋友来做见证人,但被提醒,还要再多找一个人在场见证。
民法典草案继承编: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令在必信
法在必行
民法典与生活息息相关
大家可要用心学起来哦
今天的普法小课堂就到这了
你都学会了吗?
开足马力行动起来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