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老年保健药品监管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11-29 16:08 浏览次数:1310

近年来,随着老龄人口的逐渐增加,老年保健药品日趋繁荣,然而由于监管缺失,使得老年保健药品市场乱象丛生,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之一。主要表现在:一是以非保健品冒充保健品销售或以保健品冒充药品销售;二是虚假宣传手段多样化,将自行印刷的宣传海报、报纸或手册张贴到小区门口,发到居民信箱、举办“义诊”活动,免费提供“专家”咨询活动等。三是销售渠道不正规,大部分销售地点不固定,采取在街边或居民小区临时租房销售,用免费体检治疗,赠送保健药品等不规范的销售方式,换取老人信任。老年人缺乏专业知识,往往抵挡不住劝说购买,轻则无效,重则伤身,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甚至引起家庭的争执与不和。

建议、办法和要求:

严格审核经营主体资格,杜绝假冒保健品进入市场。对进行保健品销售的经营单位,一定要从严把关,对经营单位是否具备经营资格严格审核,具有经营资格的要进一步加强跟踪监督,对不具备经营资格的一律清理出市场。

定期公布保健品信息,增强保健品经营“透明度”。对社会上经销的保健品,要定期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布有关保健品的真实信息,指导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防止上当受骗。

加强多部门合作,增强监管合力。为了规范保健品市场经营秩序,宣传、食药监局、卫计委等部门要加强合作,形成强有力的监管网络,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堵住源头,管住流通,切实规范保健品市场经营秩序。

加大监管力度,严防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由于保健品推销方式灵活多样,监管难度大,除了日常的市场巡查外,要设立多种形式的举报途径,设立举报人有奖制度。随时根据群众举报,及时查处,及时在媒体曝光保健品虚假宣传的典型案例,杜绝保健品市场虚假宣传违法经营行为。

聘请专家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在公共场所出版宣传板报,提供咨询热线,方便群众了解自身健康,减少盲目消费。



九三学社元宝山区支社主委  丁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