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山区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培训
发布时间:2017-10-31 09:24 浏览次数:1329

近日,元宝山区委统战部、民宗局组织全区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元宝山区委统战部副部长王彩云出席,区民宗局局长刘海花对新修订《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有关负责人及民宗局全体干部参加培训。

    针对学习贯彻《条例》,会议强调,一要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处理好宗教问题,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到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条例》的修订颁布,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国宗教方面的法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对于加强宗教事务管理,进一步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二要准确把握新修订《条例》的精神实质。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要坚持以“导”的态度对待宗教,在保障公民信教自由的同时,必须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引导宗教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和宗教极端主义影响,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和社会稳定。三是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条例》。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大力宣传和解读新修订《条例》,为实施新修订《条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依法信教,守法爱教。要加强对新修订《条例》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