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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意见》(国发〔2015〕53号)精神,深入推进“创业内蒙古”行动,自治区人社厅组织开展了“四众”(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创业支撑平台认定工作。经网上申报、盟市初步审核、征求人社部专家意见、组织专家封闭评审,认定赤峰安快创业谷为“四众”创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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