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区全面加强蒙古语文工作
发布时间:2018-05-17 15:51 浏览次数:1280

今年以来,松山区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学工作“十三五”规划》,结合《条例》颁布实施13周年、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等时间节点,开展蒙古语文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3次,发放传单2000份,营造社会各界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的良好氛围。巩固城区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达标成果,完善服务窗口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公共场所蒙汉文并行并用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创设蒙古语文环境,辖区内服务窗口、各种功能室、会议标题、市面用文等均要蒙汉文并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