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区兴安街道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理论与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7-05-12 10:45 浏览次数:1300

    512,松山区兴安街道党工委组织开展赤峰市第六个民族宗教政策理论与法律法规宣传月暨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区委常委、统战部长石峰出席活动开幕式并讲话。

 


    石峰指出,此次活动是贯彻落实松山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落实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一次具体安排,同时也是对民族宗教政策理论与法律法规的一次集中宣传和我区街道民族宗教工作成果的全面展示。在510日召开的全市宗教工作会议上,姜丛区长代表松山区作了典型发言,受到市委领导的认可和肯定,这凝结着包括兴安街道广大同志在内的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辛劳和汗水。



石峰强调,结合本次宣传月和如何做好街道民族宗教工作,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领导,注重落实。本次“宣传月”活动,内容丰容,形式多样,覆盖面广,是一项系统的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要取得实效,离不开街道党工委的组织领导和各爱国宗教团体、宗教场所的积极配合,各单位、各团体要按照“宣传月”的实施方案,狠抓落实,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二是创新形式,营造氛围。要结合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的契机,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整合各类学习宣传资源,充分运用各种社会力量,形成宣传合力,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载体、灵活多样的活动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扎扎实实地搞好“宣传月”活动,既要运用好座谈会、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传统学习宣传方式,又要探索新途径,把法制教育与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文化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使其更加深入人心,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学习,提升素质。广大统战干部要把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月”作为提升能力、增长才干的重要起点,加强提升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依法处理民族宗教矛盾的能力,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努力做一名合格的民族宗教干部。

四是扎实创建,夯实基础。要紧密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通过创建活动成为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普及民族宗教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