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红山区坚持教育引导,认真开展民族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向纵深推进,积极维护民族团结良好局面。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赤峰市关于推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争取上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建设西城街道蛹虫草基地,加强对少数民族脱贫攻坚扶持力度。
二是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红山区被命名为第五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永巨街道粮市社区等4个单位获得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红山区民族少年儿童图书馆等17个单位获得赤峰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红山区民族少年儿童图书馆被命名第二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三是制定印发《红山区城乡民族工作示范点实施方案》,推动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
四是加强蒙古语言使用和管理,制定《红山区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区双语并用率、准确率、规范率显著提高,哈达街道获得自治区学习使用蒙古语文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