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和上级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提升红山区城市民族工作水平,夯实民族团结根基。红山区紧紧抓住赤峰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有利契机,全面开展创建“赤峰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活动,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区60%以上镇街、部门单位达到市级创建标准,创建“赤峰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到2021年,所有镇街、部门单位全部达到市级创建标准,逐步争创自治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区情实际,制定了《红山区创建“赤峰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党政一把手挂帅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创建工作列入区委、政府重点专项推进工作,做到部署、落实、检查三同步,组织、人员、经费三保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大宣传、大融合、大团结”的创建工作格局,为此项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是创新工作举措。为更好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统战、民委深入部分镇街、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广泛调研,征求各层面意见建议30余条,在认真吸纳、总结、提炼的基础上,提出了红山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个纳入”。即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融合党建之中,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协调各方、统筹资源的核心作用,为创建活动开展提供组织保证;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社区工作网格之中,积极吸纳少数民族群众参与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全区位、多角度志愿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各族群众的需求;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体系之中,通过开展一系列便民、利民服务,排查和化解民族领域矛盾和纠纷,进一步夯实社区民族工作基础,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社区经常化宣传教育之中,通过组织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讲和双语法律咨询服务,增强落实民族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生活习俗的自觉性;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之中,使二者有机融合起来,做到同步推进、同步提升。
三是强化宣传引领。充分利用大型宣传广告平台、街路LED显示屏等新技术、新媒体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大意义,传播、解读党的民族政策,积极传播民族团结好声音,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受众人群,使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不断提植于各族群众心中。
下一步红山区创建工作将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坚持统筹协调、高位推进,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形成上下联动创建工作机制。激励各族干部群众凝心聚力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抓出特色、打造品牌,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推动创建工作落地、落细、落实、为全市创建工作贡献红山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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