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红山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的思想,把维护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作为头等大事,把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重要载体,坚持用发展的思维谋划民族工作,用创新的举措促进民族团结,用共享的成果巩固民族关系,推动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全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更加牢固,各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日益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之花在红山大地上绽香开放。
一、城市民族工作基本情况
红山区是赤峰市工业交通中心、商贸金融中心和文化教育中心。全区总面积506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170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33.5平方公里,辖2镇、11个街道办事处,79个村社区。全区总人口约43.5万人,其中蒙、回、满、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口9.6万人,占总人口的21.1%。红山区是一个典型的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占多数并居住着其他30个少数民族的多民族聚居区,城市民族工作在整个民族工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召开以来,红山区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十三五规划有机融合,不断开创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新局面。目前,红山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安居乐业,共同生活繁衍在红山区这片热土上,共同创造着繁荣发展的历史,共享团结奋斗和改革发展带来的美好成果。
——红山区城市基础设施日臻完善。道路、排水、路灯齐全,自来水、集中供暖、供电、通讯设施良好。桥北新区的城市功能已经凸显。城区少数民族与汉族杂居在一起,没有明显的聚居,少数民族的社会生活条件与汉族是一样的。红山大地上的31个民族共享着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最新成果。
——民族贸易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目前,红山区民族用品定点企业5家,其中清真食品企业2家。独伊佳食品有限公司其产品销量逐年扩大,已经成长为内蒙古自治区知名品牌。“独伊佳”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民族教育事业得到振兴。城区有民族小学两所—赤峰市蒙古族小学和红山区回民实验小学,蒙小有专门的蒙语授课班,回民小学是我区重点小学,回族学生优先入学。
——民族体育运动蓬勃开展。红山区首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成功举办,有效推动了民族竞技体育运动的普及和开展。多次参加自治区举办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我区健儿取得较好好成绩,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和奖励。
——民族卫生事业发展迅速。市直属蒙中医院坐落于我区园林路,蒙医、蒙药研究不断取得突破,临床应用范围不断扩大,治疗了不少各族患者的疑难病症,呈现出少数民族医学与中医、西医互相借鉴、协调发展、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第二蒙医中医医院在桥北已完成选址,已经开工建设。蒙药生产企业—天齐制药位于我区的工业园区,其蒙药研发、生产、销售形成了完整的工业体系,已经在民族医药市场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
自中央、自治区、赤峰市民族工作会议召开以来,红山区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上三级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紧密结合在一起,坚持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为推动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在统筹城乡民族工作、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创新城市民族工作体制机制、推动蒙古语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大胆和有效的探索,具体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统筹城乡民族工作,夯实民族团结根基
按照上三级民族工作会议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式下民族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区结合精准扶贫和棚户区改造,统筹城乡发展,综合谋划民族工作,积极探索新常态下城乡民族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去年年初,在考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红山区实际,制定并印发了《红山区城乡民族工作示范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涵盖了统筹城乡民族工作、民族工作网络体系建设、支持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健全城乡少数民族公共服务体系、贯彻落实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六个方面重要内容。重点打造以蒙古族聚居为主的站前街道昭乌达社区,以回族聚居为主的永巨街道粮市社区和以棚户区改造为代表的桥北街道钓鱼台社区等三个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除此以外,各镇街也选择一个村(社区)进行试点,形成以点带面、共同参与、有序推进的城乡民族工作新格局。年底区委、政府督查室对示范点建设情况进行了量化考核评比。在此基础上,分析梳理出我区现阶段存在的问题,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推广典型做法,初步形成体现我区特色的城乡民族工作治理新模式。
(二)促进民族团结,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随着改革开放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进入了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的活跃期,广大穆斯林群众也从农村进入城市,从西北地区进入中东部地区。红山区既是赤峰市的中心城区,也是回族群众的聚居区,全区回族人口近2万人,占全市总数的一半以上,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350多家,也占全市总数的一半以上。为切实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保障穆斯林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自2014年以来,我们在学习和借鉴先进地区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和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清真食品管理工作机制。在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对350家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单位建立了电子档案,实行动态监管,并会同食药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网点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严格检查,加大了源头治理力度,在集中整治过程中,对不符合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条件的单位依法摘除了清真标识,确保了清真食品的安全,维护了广大穆斯林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创新民族工作体制机制
1、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市委统战部和市民委的要求,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将城乡民族工作网络建设与城乡民族示范点创建同步推进,做到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区委、区政府先后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三级民族宗教网络建设和两级责任制工作的实施方案》、《民族宗教联系会议制度》等文件,将民族宗教三级网络建设和两级责任制工作列入区委、政府重点专项推进工作。为确保民族宗教专项推进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经区委同意,区委组织部专门印发了通知,明确各基层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同时兼任民族宗教委员,承担本地区的民族宗教工作,同时还明确了镇街党(工)委书记是民族宗教工作专项推进工作第一责任人,区政府与各镇街签订了民族宗教专项推进工作责任状。从组织、经费、人员三个方面落实了保障措施,推动了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2、搭建工作平台。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们在试点社区和少数民族、信教群众集中的社区,建立了民族宗教服务窗口,挂牌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帮扶济困、矛盾纠纷化解、法律咨询等服务,使各族群众在社区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3、完善服务网络。按照民族宗教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建设的要求,全区行政村和社区都配备了一名兼职民族工作联络员,在社区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把民族工作深化、细化到楼栋、单元、家庭,各村(社区)根据少数民族基本信息数据库的信息内容,及时提供就学、就业培训、就医等方面的信息,为各族群众提供即时性、便捷式服务。
4、创新工作举措。为了加强和改进社区民族工作,我们抓住红山区被列入“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和文明城创建的有利契机,会同统战、宣传、民政等部门在社区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个纳入”活动。一是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社区党建之中,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协调各方、统筹资源的核心作用,为创建活动开展提供组织保证;二是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社区工作网络之中,积极吸纳少数民族群众参加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志愿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各族群众的需求;三是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社区社会服务管理体系之中,通过开展一系列便民、利民服务,进一步夯实社区民族工作基础;四是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社区经常化宣传教育之中,通过组织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讲和双语法律咨询服务,增强落实民族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生活习俗的自觉性;五是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之中,使二者有机融合起来,做到同步推进、同步提升;六是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社区综合治理体系,通过排查和化解民族领域的矛盾和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和社区稳定。
(四)推动信息化建设,打造民族语言资源产业化基地
依托我区蒙东云计算中心与内蒙古大学协作的蒙古语文资源云平台项目,积极对接国家民族产业政策,助力和推进蒙古语言文字数字资源建设和共享工程,使赤峰蒙东云计算中心成为内蒙古民族语言资源产业化基地,发挥蒙古云信息量大、功能完善、辐射面广的功能,让更多的蒙古族群众及时了解民族政策法规、惠农惠牧政策、市场供求、就业服务、水文气象、医疗卫生、人文历史、民族文化等各种信息。目前,在蒙东云计算中心开展了蒙古文语料库、汉蒙英日大辞典、机器翻译系统、自动纠错系统、蒙古文地理信息系统、蒙古文农牧业专家信息服务平台等多个系统的开发工作。下一步,我们将会同项目建设单位与上级民委就项目建设、政策支持进行对接,力争获得更多的蒙古语文信息化建设政策支持,推动蒙古语文信息化建设迈出坚实的步伐,使其更好 地为广大农牧民服务。
三、城市民族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1、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部分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素质难以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就业空间受到挤压,就业难和收入增长缓慢的问题突出。
2、少数民族人口养老、子女教育等在一定程度上处于弱势地位,由于缺少少数民族专门养老机构、幼儿园、学校,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老人托老、子女入园、入学等方面不均等的现象。
3、影响民族关系的不稳定因素增多变杂,城市民族工作基础薄弱,少数民族人口管理服务体系亟待建立。
4、城市民族经济结构单一,产业链条短,民族经济总量偏小,市场竞争力不强。
四、对策和建议
(一)城市民族工作方面
1、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进入城市少数民族人口逐渐增多,为了使新进入城市的少数民族人口适应城市生活节奏,建议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切实保障少数民族人口养老、就业、子女入学和日常的生产生活。
2、创造有利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条件,营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浓厚氛围。
3、进一步加强社区民族工作,搭建服务平台,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和改善城市少数民族的民生状况,探索和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推动各少数民族之间交流、交往和交融。
(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面
1、进一步深化对创建活动的认识。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实现新常态下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础性工程,涉及民族工作领域的方方面面,具有广泛的群众性、鲜明的时代性、永恒的创新性、切实的针对性等特点,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我们要充分认识其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工程,加大民族宗教三级网络建设和城乡民族工作示范点建设的力度,巩固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大宣传、大民生、大团结”的创建工作格局。充分调动各族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创建活动提供重要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2、进一步深化创建活动的内涵。在开展创建活动中,要以促进各民族繁荣发展为核心,以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根本,以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目标,顺应时代潮流,牢牢把握弘扬民族文化、民族精神这条主线,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弘扬、继承和提升区域特色文化,把蕴含在各民族优秀文化中的精神力量渗透到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贯穿到各族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多样化的社会思潮,努力形成爱国、感恩、开放、包容、创新、奋斗的民族精神,通过扩大交流交往交融,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积极探索和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3、进一步创新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理念。实践证明,创新是创建活动持续发展的动力。在总结和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的基础上,今后要大力推进创建活动内容、形式与方法的创新,坚持用创新的理念和勇气理解和把握创建活动的精神实质,精心谋划和推进创建工作。在创建内容上,紧紧抓住创建活动与中心工作和群众日常生活的结合点,深入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强化服务,在社区通过建立少数民族服务中心、少数民族之家、少数民族维权站等服务窗口和平台,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工作,解决好事关少数民族切身利益的问题。充分利用我区被列入“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有利契机,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进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六进”活动,把创建工作做到最基层,做到人民群众中去,不留盲区,不漏死角,做到创建全覆盖;在创建形式上,多设计一些与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多设计一些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让各行各业、各族各界都了解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使创建活动成为各族群众的共同意愿和自觉行动;在创建方法上,要找准创建活动与社会心理的契合点、与民族情感的共鸣点、与群众切身利益的结合点。发挥典型引领的作用,探索中心城区创建新模式,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源源不断地注入新的内容,增添新的活力。
今后,红山区在准确把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大城市民族工作力度,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举措,一如既往地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工作长期、扎实开展下去,持续改善各族民生,切实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为着力打造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为建设城市民族团结进步大家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