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8日,红山区召开“民族团结进步”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动员部署会,区委常委、统战部长王彦杰、区政府副区长刘长学出席会议。各镇街党(工)委书记、分管领导、统战委员、区直各部委办局主要负责同志,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60余人参加会议。
刘长学传达了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近期我区民族宗教工作,会上宣读了《红山区2017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红山区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王彦杰就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抓好我区的“民族团结进步”和“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做了重要讲话,王彦杰强调: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自觉性。民族宗教工作关系到社会和谐和民族团结,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中央、自治区和赤峰市多次召开关于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民族和宗教工作,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中央、自治区和赤峰市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高度重视。因此,各镇街、各部门、各宗教界人士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自治区和赤峰市各级领导讲话和会议精神,按照今天会上安排部署,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牢牢把握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自觉从政治上审视和研究宗教问题、从大局上谋划和推进宗教工作、从行动上巩固和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同时,要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好会议精神,增进各方面的团结与共识,汇聚各方面的智慧与力量,切实做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二是要进一步丰富活动载体,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没有终点、只有起点。要深化拓展创建活动,着力提升创建活动的亲和力、感染力和号召力,把创建工作与行业专项创建结合起来,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齐抓共管、联动联创,真正形成各方面参与、多角度切入、全领域推进的创建工作格局,推动创建活动立体式扩展、纵深式推进,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使“各民族要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要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严格执行宗教场所改扩建、教职人员聘任、大型宗教活动审批等制度,真正把宗教纳入法制化、制度化、经常化的管理轨道。要继续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大排查纠纷大化解法治大宣传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特别是要发挥宗教界人士的特殊作用,使宗教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预防和减少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事件的发生。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教育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我们始终要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以发展的眼光、开阔的视野,看待新事物、接受新思想、树立新观念、适应新形势,在全社会形成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良好宗教环境和社会环境。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让广大信教群众继承和发扬爱国爱教优良传统,加深对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方针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掌握,不断提高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充分发挥他们的影响力和特殊作用,在开展宗教活动时,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领广大信教群众正信正行。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不断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带头坚持维护和谐,尊重差异、彼此包容、团结合作,全力维护民族团结和宗教和睦,组织动员群众坚决抵制形形色色的渗透破坏活动,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