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六进”,切实发挥好作为创建活动主阵地、主渠道的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的作用,红山区采取先易后难,分层次、分类别的方式逐步推进,目前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开展“进机关”活动,将民族政策法规纳入各级党政机关学习计划,积极组织干部进行民族政策知识培训,切实加强党的民族政策理论和民族知识宣传教育,大力教育培养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在机关举办的各类成就展、知识竞赛、文艺表演、主题宣传等多种活动中充分体现我国“多元一体”多民族国情和各民族大团结元素。
二是开展“进学校”活动,以校园文化建设为载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弘扬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增强各族师生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营造各族师生团结友爱的氛围。
三是开展“进社区”活动,增强社区文明程度。以社区服务大厅、住宅小区、城市公园等为宣传阵地,采取发放资料、设立咨询点、文艺演出等方式宣传民族政策法规。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健全务工转移和流动少数民族人口的服务管理机制,确保民族领域的和谐稳定。
四是开展“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加快发展。引导企业正确处理社会责任与经济效益的关系,自觉把示范创建工作内容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用人计划,依托企业协会、行业协会等平台,定期对企业法人特别是非公企业人士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教育。
五是开展“进乡村”活动,突出红山区文化、契丹文化、辽文化等文化元素,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着力打造特色小镇、民宿村寨,提升我区民族文化品味。
六是开展“进宗教场所”活动,以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为契机,有针对性的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宗教工作,切实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不断推动宗教工作取得新进展。